1. 对获得国家、上海市微短剧产业相关专项资金扶持的,可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配套资助。
2. 购置办公用房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,最高可按购置价的30%,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0万元的购房补贴。
3. 对引进、应用高精尖影视前沿技术、设备且购置价超过500万元的,最高可按购置价的15%,给予不超过600万元的补贴。